《致连云港市公安局陈红淦局长公开函》

2022-03-04 09:44: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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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陈红淦局长!
我们是江山,是2800万人的江山。正如习总书记2021年2月20日在党史学习大会上讲到的“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首先“祝贺”你从宿迁公安局副局长升为连云港副市长、公安局长。表面看你是高升半级,其实是“调虎离山远宿迁、淦到海角连云港”。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你做宿迁公安局副局长太狂了,在香港好玩吧公司案件上本来是企业内部纠纷,公安不该管。你不但办人情案而且涉嫌收受该公司股东杨明等人的3000万贿赂;你不但违规甚至违犯《宪法》侵犯人权,违规到北京、南京、泗阳等地抓捕、刑讯、威胁企业法人、上访人员、出庭人员甚至人权卫士;你不但侵犯人权而且以案谋财!你安排宿迁干警向孙运动的家属索要要了880万元取保金、扣押了公司1700多万元、南京分公司500万元,强行扣押公司及个人两台车、房产证、银行卡,甚至连孙运动岳父十年前买的房产也一并扣押。合计扣押资产总计大约1.6亿元。你陈红淦在中行宿迁城中支行的账号:509262420346(宿迁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保证金扣押款专户)为什么注销?里面的资金共有多少?资金去了哪里?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你陈大局长严重违反了该《规定》、违犯了《宪法》、违犯了《刑事诉讼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你安排干警抓捕的这么多嫌疑人没有经过检察院批准更没有法院的决定,严重侵犯了大众的人权、侵犯了好玩吧公司的财产权、严重危及到2800万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作为一个地市的公安局长,你陈红淦为自己的名利胡作为、乱作为,给国家、给人民带来了多么大的损失!??
值得庆幸的事,如今你再也难调动被你蒙蔽了的宿迁公安干警、你更难调动连云港市正义的公安干警。因为人民公安属于人民,不属于你陈红淦。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你侵害了2800万人民就必然会失去江山、失去你贿赂上位的公安局长位子!不管你的保护伞职位多么高、权势多么大!
最后,让你听听2800万人民的《国歌》大合唱: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       
     

好玩吧公司  江山            
2022年2月13日

 

(责编:Xmt)